清景麟億元成家計畫活動辦法

一、活動期間:民國(下同)112年7月1日起,至112年9月30日止。

二、
活動內容
【好康一】購屋簽約金清景麟幫你付

凡於活動期間內,完成指定建案之限量戶別預定單簽訂者,即可現場進行購屋簽約金抽獎,獎項分別有:新臺幣100,000元、新臺幣150,000元及新臺幣200,000元三款抵用金(簽約金)。於購屋者完成簽約後,清景麟建築團隊即以購屋者抽中之中獎獎金,幫購屋者支付此次購屋之簽約金,限額500名。
【好康二】好友分享同樂會
活動期間內,各指定建案月月辦理多元主題「好友分享同樂會」活動,所有該案已購客皆可邀請親朋好友一起回娘家參與活動,歡慶同樂抽獎樂開懷。
【好康三】感恩加碼再回饋
各指定建案將於112年10月10日公開舉行「感恩加碼再回饋」抽獎活動,各指定建案購屋者每購屋乙戶即有乙次抽獎機會,有機會將價值新台幣159.9萬元的首獎—HYUNDAI IONIQ 5 EV400電動汽車開回家。
備註:

  1. 好康一抽獎資格:限完成簽訂指定建案之指定戶別房地(屋)買賣預定單者。
  2. 好康二抽獎資格:完成簽訂清景麟建築團隊指定建案之房屋(土地)預售買賣契約書者及其親友。
  3. 好康三抽獎資格:限完成簽訂清景麟建築團隊指定建案之房屋(土地)預售買賣契約書者。
  4. 好康一、三得獎資格:所購房屋於交屋前有轉讓、轉售或解除者,喪失得獎資格。好康一抵用金僅作為購屋簽約時抵用。
  5. 指定戶別:依主辦單位現場活動銷售人員說明為主。
  6. 各活動舉辦之時間、地點依各指定建案現場及Facebook粉絲專頁公告為主。


三、指定建案

區域 建案名稱
高雄地區 清景麟國家公園
臺南地區 研森
清景麟.長勝
清景麟 美學
清景麟 夢公園
嘉義地區 清景麟 嘉科


​四、抽獎注意

  1. 億元成家計畫之「億元」,係指以(【好康一】新臺幣20萬元購屋簽約金/戶×得獎總戶數《即500戶》)+【好康二及好康三】活動獎品總價額合計價值(實際購入價值)之合併金額計。
  2. 本活動限中華民國臺、澎、金、馬地區18歲以上成年之中華民國國民(購屋者)參加。但購屋者如為未成年人、受監護宣告之人(購屋後)或受輔助宣告之人(購屋後)者,應由其法定代理人、監護人或輔助人代為參加(及出示相關證明文件)。
  3. 參加本活動者,即同意接受本活動辦法、注意事項(含其更新修正內容)依主辦單位(即清景麟建築團隊或本活動指定建案,下同)之官方網站或社群(包括但不限於:Facebook、LINE、Instagram、Youtube頻道,下同)公佈為準。本活動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隨時修改、變更、暫停及解釋活動內容之權利,修改訊息將於官方網站上公佈,不另行通知。如有違反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不得異議;且如有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主辦單位並保留相關法律權利。
  4. 所有抽獎活動之中獎人不得將中獎權利轉讓他人,亦不得要求折換現金或其他非主辦單位提供之商品。
  5. 【好康三】活動之HYUNDAI IONIQ 5 EV400中獎規範:(1)得獎人須依汽車經銷商之相關交車取車辨法,並遵守相關法令規定。得獎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監護人、輔助人)交車取車時,應攜帶本人身分證及其他證件(如需其他證明文件,亦應一併攜帶)、印章,並自行前往汽車經銷商所屬區域經銷門市進行交車取車,並自行負擔相關稅、規費及其他中獎衍生之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機會中獎應扣繳稅額、牌照稅、燃料稅、強制險、過戶規費、車輛送運費、額外配件等其他衍生費用稅、規費及其他費用,並以得獎人領牌時實際負擔費用為準),否則視為放棄得獎資格。(2)本活動之電動汽車獎項外觀樣式、規格配備及車色,均以實車及規配表為準,恕不接受折現或退換其他車款。交車相關事宜將由汽車之經銷商代辦。(3)本獎項不得更換其他車型,或折抵現金。
  6. 【好康二】、【好康三】活動得獎人應於領取獎項或交車取車時當場檢視,倘若發生產品瑕疵及相關保固問題,均由該獎項供應商維修與保固中獎人應逕向該供應商直接詢問,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領取或使用獎品之後果概無需負責。
  7. 【好康二】、【好康三】活動舉行抽獎時,購屋者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監護人、輔助人、受委託人)應親至現場參與抽獎。抽獎時,若得獎人經主辦單位唱名未到,主辦單位有權當場取消得獎人資格,並另行抽出得獎人。得獎人領獎時,應於抽獎現場出示購屋者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監護人、輔助人、受委託人)之身分證及其他證件(如需其他證明文件,亦應一併攜帶)及印章(若為受委託人應出示印鑑證明)進行領獎,主辦單位恕不接受由他人代領之。
  8. 得獎人於領取獎項時,需配合主辦單位進行攝影、訪問及拍照(下稱相關活動採訪)。相關活動採訪,主辦單位並可刊登於主辦單位之官方網站或社群上,做為行銷宣傳使用。前述相關活動採訪以主辦單位為著作人,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享有;其中涉及得獎人、本活動參加人肖像權及其他可能涉及之智慧財產權等,均無償及不限區域授權主辦單位使用,並同意主辦單位於各媒體(包括但不限於:平面、電視、主辦單位之官方網站或社群)為使用(含商業使用)。主辦單位為設計、製作、剪輯、重製、公開發表本活動相關活動採訪時,得由主辦單位或其他第三人就相關活動採訪之全部或一部,為重製、編輯、修改、公開發表、剪輯、增減、及標示或與他人之作品之全部或一部為組合或結合,不論使用範圍之多寡及作品之完整與否。主辦單位亦無須就前開使用之內容、態樣及形式,提供得獎人及本活動參加人進行審閱或同意。
  9. 得獎人於所購戶別交屋前解除所簽訂之房屋(土地)預售買賣契約書者,則喪失本活動所有得獎資格;如已領取之【好康一】、【好康三】活動獎項者,並應將所得獎項,於收到通知後10日內全數(額)原物返還予主辦單位。若獎品有任何毀損、缺件、滅失、價值減損或無法繳回者,並按本活動辦法獎項實際購入價值賠償。
  10. 得獎人逾本活動領獎期限未領取,或不接受主辦單位所開立扣繳憑單者,視為得獎人放棄得獎資格。
  11. 主辦單位就本活動參加人(得獎人)之資格,保有審查之權利。如經主辦單位查核後,發現有不符本活動之規定者,主辦單位得撤銷其參加或得獎之資格,並得追回參加人(得獎人)所得之活動獎項。
  12.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得獎人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中獎金額(價值)超過新臺幣1,000元者,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中獎金額(價值)在新臺幣20,000元以上者,得獎人依法需先繳10%機會中獎稅金,主辦單位會在給付前先代扣10%並代為繳交。依據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3條所規定,得獎人如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取20%。
  13. 本活動參加人(得獎人)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資料均為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資料,如有不實、資料不全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得獎資格;如因填寫或提出之資料有錯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中獎訊息或得獎人逾期不繳交活動贈品簽收單時,視為得獎人放棄得獎資格。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第三人,參加人(得獎人)應自負一切民刑事責任。
  14. 本活動參加人(得獎人)允諾,已詳細閱讀本活動辦法,並同意本活動辦法相關約定。
  15. 本活動參加人(得獎人)已充分知悉且同意所其提供之個人資料,主辦單位得基於行銷目的進行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亦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處理其個人資料。
  16. 為持續提供參加人有關不動產行銷資訊的專屬服務,主辦單位會將參加人的個人資料提供予清景麟建築團隊各公司以提供清景麟建築團隊所銷售的建案予您鑑賞(清景麟建築團隊,包括但不限於:(1)上揚國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2)清揚國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3)悅揚國際實業有限公司、(4)上維地產有限公司、(5)清景麟開發有限公司、(6)清景麟資產有限公司、(7)清景麟地產有限公司、(8)清景甯建設股份有限公司、(9)揚基有限公司、(10)麟裕國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等。